
来源:新闻坊股票大盘
随着我国对
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大力扶持
新能源汽车
以其节能、环保、经济的优势
快速走进千家万户
充电桩安装需求随之激增
但是相关矛盾也开始显现
最近
家住静安区长宁路225弄的商先生
向“《新闻坊》同心服务平台”求助
上个月,他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。随后,他向物业提交了充电桩安装申请,并获得了物业与业委会的盖章同意。

充电桩很快安装完成。然而,使用没多久,充电桩却被物业突然上锁,无法正常充电。这让商先生十分困惑:明明已经获批,为何又被叫停?
求助人 商先生:物业给我盖了章,居委会也给我盖了业委会的章,盖好章之后,那么我就跟物业说我第二天会来施工,我地面会开槽,装在什么地方,物业跟我说装在这一排,有三个位置可以装,那么我装完了之后正常使用,突然物业把我这个桩锁住了,我也充不了电了。
记者在现场看到,商先生所住小区规模不大,仅有5个门牌号、18个车位。他的充电桩安装在大门旁的绿化带中,桩上贴有一张通知,写着“该机动车充电桩未经业主大会授权同意,暂停使用”。

在采访中
记者遇到一名小区业主
对于商先生安装的这个充电桩
她表示:
全体业主基本上是不同意的
小区业主 范女士:占用了我们小区的一些公共资源,不但没有完善专业的施工方案,而且现场也没有人进行监管。
这位业主说他跟物业沟通的时候,是物业跟他讲可以放在第一排的第二个位置,但是我们事后其实看到,他把这个充电桩装在了绿化带里。绿化不可以进行破坏的,所以说这一点其实也是业主有很大的意见。
小区车位是叫公共车位,大家就是随到随停、就是没有固定的。那么如果其它充电桩安装在这里的话,那某种程度上就是变成了一个隐形的固定车位。

记者首先找到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,对方表示,为商先生盖章的行为属于物业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,所盖的章也仅为物业日常使用的发文章,不具备法律效力。
科瑞物业 工作人员 应潇:我们经理是到实地来看过,然后又看到前面有一个充电桩在,就是他私自敲了一个我们物业办事处的发文的章给商先生。正常的流程是应该要走那个发文到那个系统里面去,然后领导批下来以后,我们才可以敲这个章,敲一个公司的章。那个发文的章只是我们平时工作的一个章,其实不具法律效应的。

工作人员表示
公司已对该名经理进行严肃处理
并将加强管理
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


小区居委会也承认,此前小区内已有业主安装充电桩,当时同样未经过业主大会程序。目前业委会正处于换届阶段,商先生前来申请盖章时,居委会在征得业委会负责人同意后予以盖章,但确实未通过业主大会征询,流程上存在不足。

律师指出
尽管商先生的申请表上
已有物业和业委会盖章
但因程序存在瑕疵
该盖章并不能体现
相关主体的真实意愿
不具备法律效力
浩天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刘明昊:盖章是一个主体真实意思的表示,如果相关的事实调查下来,确实是违法相关程序,不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,我们认为即使有这个章,确实也不能代表这件事情就一定以按照原先的盖章后必定推进下去。总体上建议这件事情还是经过业委会改选之后,通过业主大会重新讨论之后,尊重全体业主的选择,选择一个妥善解决的方案。



商先生说
安装充电桩已投入一定费用
如今突然无法使用
车辆的充电问题该如何解决?
求助人 商先生:如果说不能让我充电,我觉得需要给我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。比如说在转为公建桩之前是不是可以给我先正常充,如果不能正常充,那是不是有一个方案给我在其他地方充电。
小区居委会表示,考虑到小区车位紧张、部分业主确有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,后续将对接相关部门,争取在小区内推动建设公共充电桩。
万航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丁纨芳:公建桩是允许装还是不允许装,这其实都需要小区自己先商量讨论出基本的一个决议。在新一届业委会成立之后,我们再来进行表决。大方向的话肯定是我们会往公共充电桩这个方向去推进,在审批,包括监管的流程上,我们肯定会再谨慎、更严格一点的。
这件事情也给大家提了醒
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
不能止于“允许安装”
更需“规范安装、有序管理”
物业、业委会等应严格依规履职
确保流程公开、表决合法
社区、街道也需主动搭建协商平台
推动充电设施建设
纳入小区治理议题
长远来看,结合小区实际
来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
或许是纾解充电矛盾
促进社区共享的更优路径
记者:计青牧
摄像:张予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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